6月3日,杭州交警部门公布了一个醉驾案例。事情发生在 5月26日。
当天凌晨 1 时,杭州交警西湖大队文教中队执勤交警在文一路保俶北路口进行酒驾治理。
1 点56 分,一辆红色的小型客车驶入检查点,驾车的是一名女性。执勤交警用酒精检测棒对女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瞬间红光闪烁,女司机疑似酒驾。执勤交警立即让驾驶员熄火,下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一场大戏就此拉开帷幕。
女驾驶员被执勤交警带到警车上,女驾驶员就开始不断向民警“撒娇”:“警察叔叔,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开车了。”
在民警的劝说下,女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值为 107 毫克 /100 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告知其将要带她去医院抽血,进行血液检测。
听到要去医院抽血,女驾驶员便又开始“撒起娇”来:“不要,我妈妈会担心我的。”
“警察叔叔,能不能原谅我一次,可以吗?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去血液检测就是再给你一次机会,我们以血液检测为准。”民警回答道。
女驾驶员见“撒娇”在民警这里不好使,便向民警坦白了自己的“身份”:“我是被人害的,害得过来打仗的,我本来是个神仙。”
“你是个神仙?你是个什么仙?”
“我是女娲的后人。你看我的掌纹都跟你们不一样的,我是仙女。但是这些心思不好的人,把我拉来打仗的。”
“打什么仗?”
“你可以加我微 信,了解下。一般人都会为我留几分薄面的。”
民警依旧操作着警务通,履行着执法程序。
见民警没有被自己的“身份”吓到,女驾驶员便开始以想要上厕所为由,拒绝配合去医院抽血。在民警的劝说下,终于将其带到了医院抽血。经血液酒精检测,女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95 毫克 /100 毫升,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经调查,该女驾驶员孔某丽在建国路附近的 KTV 工作。晚上 22 时左右,喝了 3 瓶左右啤酒。凌晨 1 点 30 下班后,觉得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了,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孔某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 5 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孔某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饮酒驾车是违法!醉酒驾车是犯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尽君未醉,亦莫酒驾归。拒绝酒驾,生命无价。否则,就算你是“神仙”,同样必须绳之以法!